取消強積金對冲機制後的長期服務金(LSP)估值
政府已宣布於2025年5月1日起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香港的僱主(包括公司及非政府機構)應作好準備,以遵守計算長期服務金的新規定。新法例將影響本年度的開支及與長期服務金有關的負債。在方程評估,我們提供可靠和準確的長期服務金評估。
Valtech方程評估長期服務金(LSP)估值
在修訂條列實施年度,企業應於收益表記錄過往服務成本。Valtech方程評估的長期服務金評估可以進行精算假設,並計算取消「對沖」機制的預期影響。不論公司選擇指引中的方法一或是方法二,都可在計算過程進行相應的調整。
為何建議聘請估值專家進行計算?
若僅為個別僱員計算長期服務金/遣散費,過程并不會很複雜。企業可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提供的實際例子,在Excel的工作表中以簡單假設為單一員工計算結果和影響。但是,當僱員人數從一名增加至成百上千計,計算的複雜程度將會隨之大幅提升,這將需要專業編程技術來處理海量的僱員數據。同時,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19號,企業宜使用精算假設。例如,因應不同年齡組別,員工的流失率應有所不同。因此,估值專家的參與能幫助公司使用適當的框架,使用大數據來進行精算假設計算。
為何許多大型企業都委托 Valtech 進行長期服務金評估?
Valtech方程評估過去為許多跨國企業和香港著名公司進行專業的評估,現正積極協助擁有數以萬計的僱員的客戶,在新條例下量化計算他們長期服務金的最終義務。在處理龐大員工數據有著很多的可能性,其複雜程度或遠超預期。為此,方程評估專門為計算長期服務金研發了新的評估模型,以得出全面而準確的計算結果。Valtech 也任命合格的精算師(Fellow 級別)來持續改進我們的精算模型系統。
在長期服務金評估領域,Valtech 確實專業且經驗豐富。 我們與客戶分享的所有經驗和案例都與 LSP 估值直接相關,而非其他性質的估值服務。
Valtech HKAS 19 僱員福利精算模型有關長期服務金或遣散費的案例參考
- 出版業跨國公司香港辦事處
- 跨國公司在香港的生產部門辦事處
- 跨國公司在電信領域的香港辦事處
- 某國際律師事務所香港辦事處
- 在香港擁有約萬名員工的公司
- 香港著名醫療集團
- 跨國公司在香港的服飾及嬰兒用品業務
- 跨國公司在香港的建築產品業務
- 總部位於美國的跨國公司香港辦事處
- 一家總部位於奧地利的電子貿易產業跨國公司
- 香港某酒店集團
- 同時擁有強積金及職業退休計畫的機構
- 以上案例並非全部
為何建議您聘請評估專家進行LSP計算?
若只計算單一員工的長期服務金,計算方法並不複雜。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提供的實例,在簡化的假設下,只需使用試算表程式的單一工作表,便可計算出單一員工的結果及預測其影響。然而,當僱員人數由一名增加至數百名,甚至數千名時,複雜程度便會大幅增加。這時就需要編程技術來處理大量數據。另一方面,根據香港會計準則第 19 號,應使用精算假設。例如,應考慮員工流失率,而不同年齡組別的員工的流失率應有所不同。結合精算假設的影響及龐大的僱員人數,評估專家的參與可協助公司使用適當的架構,並對輸入數據進行層層審查。
我可以自行計算長期服務金嗎?
預計給付成本法是一種使用不同精算假設的估值方法。該估值方法將各個服務年期視為產生一個額外的補助權利單位,並以此分別計算每個單位的價值從而得出最終義務。在香港會計師公會的指引中,示例乃基於某個僱員的預定服務年限所得出的計算。然而,在實際操作中,計算將隨著僱員量的增加而變得相當複雜。此外,僱員可能在退休前離職,或因解僱而提早領取長期服務金,令計算變得更困難。因此我們認為,除非公司只有少於十名員工,否則僅使用Excel難以處理大量數據並完成計算。
我們曾對香港20多家公營和私營公司進行電話訪談,了解到部分公司一直都使用簡單的Excel模板來計算長期服務金的義務。這些模板都只在簡單的假設下進行計算,如全部劃一以退休年齡來假設服務年資,未有考慮到僱員在65歲之前辭職或被解僱的可能性。但在取消強積金「對沖」機制後,這種計算方法出現的誤差會相較過往的大,整體風險亦上升。此外,我們亦發現到這些Excel模板沒有按照會計準則的建議採取預計給付成本法進行精算估值,部分模板雖採用較謹慎的計算方法,但仍無法作出一個全面和公平的長期服務金/遣散費評估。
有關會計及財務報告的影響
於2023年7月,香港會計師公會公佈了《取消強制性公積金 - 長期服務金「對沖」機制之會計影響》,就有關取消對冲機制的會計考量提供全面指引。詳情請參閲:
https://www.hkicpa.org.hk/-/media/HKICPA-Website/New-HKICPA/Standards-and-regulation/SSD/gMPFLSP.pdf
值得注意的是,在上述指引發佈時,根據對相關事實和情況的評估,政府資助尚不符合財務報表任何項目的會計確認標準。企業在編制財務報表時,應考慮政府資助的最新情況,並評估其影響。
LSP計算模型中的常見問題
Valtech 方程評估在為審計師提供長期服務金(LSP)評估意見的過程中,對目前取消強制性公積金(MPF)「對沖」機制下常用的負債記錄模型、Excel工作表和評估方法進行了深入的審查。當中,我們發現了幾個改進之處,這些建議無論是否聘用外部評估師皆可適用。我們強烈建議企業和審計師共同評估這些問題所帶來的影響和風險。
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是過於簡化的假設,即假定LSP僅須在員工年滿65歲(法定退休年齡)時支付。這種做法導致二元的錯誤思維方式:只有員工退休的情況下才需要支付LSP,而員工在退休年齡前離職則不用支付。實際上,只要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五年或以上,不僅在退休時有權獲得LSP,在被解僱或死亡時也有權獲得LSP。這種錯誤的簡化可能導致企業在財務規劃上出現重大漏洞。
另一個我們所關注的重要問題是LSP負債可能被低估,這主要是源於評估應用全球流失率或特定年齡流失率的做法,卻未能考慮到「員工忠誠度」的因素。通常情況下,經驗更豐富的員工會有更高的忠誠度,這使得他們的流失率相對較低。然而,當對50歲以上的員工應用一般的流失率時,尤其是在他們的累積LSP金額相當龐大的情況下,可能會得出不準確的估算。這進而造成LSP負債的重大低估,使企業未來或面臨財務風險。
方程評估對計算模型進行的改善
納入忠誠度因素:
我們在模型中充分考慮員工的忠誠度,尤其是那些服務擁有較長服務歷史的員工。這一做法更貼合實際情況,避免低估員工流失率,從而提高了LSP負債評估的準確性。
審計用的詳細明細:
在我們的評估報告中,我們提供詳細的個別細目,以便於更順利、更正式的審計流程。這種細緻的程度能對於滿足審核人員的要求至關重要。
針對不同機構量身定做的解決方案:
憑藉我們與公共和私人公司、跨國公司和非政府組織合作的豐富經驗,方程評估能夠設計不同的LSP計算方案,以滿足各種僱員福利計劃,包括強積金、職業退休計劃(ORSO)、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酬金和提取。
提升長期服務金(LSP)評估的準確性與合規性
為何經驗對長期服務金評估十分重要?
許多香港僱主都有自願性供款,甚至參加職業退休計劃。由於自願性供款仍可以用作抵消長期服務金和遣散費,有關的計算都在我們的精算模型的考慮之中。部分公司在過去幾年中經歷了人力流動的巨大波動,這對長期服務金的估值評估帶來一定的挑戰。擁有豐富經驗的估值師更能提供公允的估算結果。
香港會計準則 Hong Kong Accounting Standard 19 (HKAS 19) 要求企業需要就其界定利益義務 defined benefit obligations (DBO) 及相關費用計提並反映在其財務報告中。因此,企業需要就其 DBO 進行公允價值評估。估值方法一般為單位預計給付成本法 (projected unit credit method)。預計給付成本法是一種使用不同精算假設的估值方法。該估值方法將各個服務年期視為產生一個額外的補助權利單位,並以此分別計算每個單位的價值從而得出最終義務。
面對新法例之實施,在計算強積金對沖時將會有明顯的分別。整體上,相關的負債會有所上升。計算過程中也需要處理法例中之豁免安排所產生的轉制前後相關問題。
政府將推行兩項支援措施以幫助企業適應新法例。第一,政府將會建立一個25年的轉制補助計劃,該計劃會根據比例由政府補助企業一部份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並在25年間逐漸遞減,以幫助企業應付新法例下有所上升的相關負債。第二,政府將推出專項儲蓄戶口計劃 Designated Saving Accounts (DSA) Scheme。DSA Scheme 強制要求企業於新法例實施後為將來的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負債作出存款,用作支付取消強積金對沖後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企業的每月供款額為僱員每月入息的1%,直到儲蓄戶口中達到所有僱員年度入息的15%,企業才可以停止存款。
方程評估 Valtech 的團隊包括金融碩士,統計學碩士,以及具備計量金融背景的估值專才。方程評估 Valtech的估值服務更已取得ISO 9001質量管理認證。在相關新修訂公佈前我們團隊已經有為客戶估算DBO的公允價值。只要企業沒有特定要求由精算師負責計算,我們的專業估值師便能為貴企業提供用於財務報告的DBO估值意見。
新法例的細節可以參考以下詳細重點:
取消「對沖」安排(將於2025年實施)
立法會於2022年6月9日通過《2022年僱傭及退休計劃法例(抵銷安排)(修訂)條例草案》,旨在取消使用強制性公積金(強積金)制度下僱主的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抵銷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長服金)的安排(「對沖」安排)。政府會在強制性公積金計劃管理局的「積金易」平台預計於2025年全面運作時,實施取消「對沖」安排。
取消「對沖」安排的要點:
- 在取消「對沖」安排生效(轉制日)後,僱主不可使用其強積金強制性供款累算權益「對沖」僱員的遣散費/長服金;
- 僱主的自願性供款累算權益,以及按僱員服務年數支付的酬金,可繼續用於「對沖」遣散費/長服金。
- 為減低在轉制日前引發大規模裁員潮的風險,就轉制日之前已在職的僱員的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前部分,會有「豁免」安排。
「豁免」安排的要點(只適用於轉制日之前已在職的僱員):
- 如僱員在轉制日之前已受僱,其遣散費/長服金會分為轉制前部分(即轉制日前的受僱期)及轉制後部分(即轉制日起的受僱期)。
- 轉制前部分會以轉制日之前最後一個月的工資及當時的服務年資計算,而轉制後部分則按終止僱傭前最後一個月工資及轉制日後的服務年資計算。
- 遣散費/長服金的總額(即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前部分及轉制後部分的總和)仍以390,000元為限。如果僱員的遣散費/長服金總額超過390,000元上限,超出上限的部分從轉制後部分扣減。
- 僱主可繼續用其強積金供款累算權益(不論是在轉制日前、當日或之後作出,亦不論是強制性或自願性供款),「對沖」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前部分(但不可「對沖」遣散費/長服金轉制後部分)。
取消「對沖」安排後,月薪僱員的遣散費/長服金款額的計算方法如下—
(1) 轉制日前的受僱期:
-
- 僱員在轉制日前最後一個月全月的工資 × 2/3 × 轉制日前的服務年資
(2) 轉制日後的受僱期:
-
- 僱員在僱傭合約終止前最後一個月全月的工資 × 2/3 × 轉制日後的服務年資
(3) 用以計算遣散費/長服金的月薪以$22,500為上限;而僱員可以獲得的遣散費/長服金的最高款額為$390,000。這些上限維持不變。
取消強積金「對沖」安排資助計劃
如何判斷個案是否屬50萬元界線內?
50萬元界線是指僱主在同一年度內累計須支付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轉制後部分的總額是否超過50萬元。僱主須依照《僱傭條例》規定先向僱員支付遣散費/長期服務金,然後向政府申請發還資助款額。簡而言之,僱主應做好準備並儲備流動資金,以支付 SP/LSP 的全額負債,然後才能申請付款。
更多參考資料:
勞工處的遣散費和長期服務金的簡明指南
https://www.labour.gov.hk/eng/public/wcp/ConciseGuide/11.pdf
勞工處提供有關遣散費及長期服務金的全面及互動資訊,並附有計算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