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要求公司在其成為金融工具合同條款的一方時,需要在其資產負債表中確認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在初始確認時,如果有不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其價值為其公允價值加上或減免直接歸屬於收購或發行該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的交易費用。
金融資產
貸款和應收款項 實現這些資產的實體業務模式的目標是以下“基本”貸款和應收款: |
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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攤銷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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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VOC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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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VPL |
金融資產
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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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性可贖回優先股和“可賣回”工具 (例如,對共同基金的投資) |
FVPL |
獨立衍生金融資產(例如資產負債表日以公允價值計量的期權,遠期合約和互換合約) | FVPL |
在初始確認股權投資時選擇僅確認該投資的股息收入於損益表中,此選擇不可逆轉,其公允價值的累積將計算在其他綜合收益中。 | FVOCI |
其他 | FVPL |
注意:如果資產均符合FVOCI或攤銷成本,以避免會計錯配,則可以使用FVPL。
權益工具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範圍內的所有股權投資均以財務狀況表中的公允價值計量,其中價值變動計入損益,除非該公司已選擇將該股權投資在其他綜合收益中進行價值變動。對於非掛牌證券,沒有“成本例外”。
其他綜合收益選擇
如果股權投資不是為了交易而持有,則公司可以在初始確認時進行不可撤銷的選擇,只在損益中確認股息收入並以FVTOCI衡量其價值。[IFRS 9,第5.7.5段]
金融負債
公司不能重新分類金融負債。 根據國際會計準則第39號,指定為FVPL的金融負債的公允價值的全部變動始終在損益中確認。 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第9號修訂此要求,以指明可歸於實體自身信用風險變動的部分變動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不予回收,除非:
估算預期信用損失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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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您制定可靠的書面估值政策,並為您的投資組合公司執行一套協調的估值建模服務,以進行財務報告和與投資者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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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標準和認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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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按初始確認時確認的金額減去本金還款,加上或減去初始金額與到期金額之間任何差額的累計攤銷以及任何損失準備計量。利息收入採用實際利率法計算,並在損益中確認。當終止確認或重新分類資產時,公允價值變動計入當期損益。
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貸款和應收款項、利息收入、減值損益和部分外匯損益在與攤銷成本資產相同的基礎上計入損益。公允價值的變動會被確認為其他綜合收益(OCI)。當資產被終止確認或重新分類時,先前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並在權益中累計的公允價值變動將重新分類至損益,並與攤銷成本方法對損益具有相同的效果。若資產為權益工具投資,股息在確定主體收取付款的權利時確認,確定條件為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實體且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股息在損益中確認,除非其明確表示回收部分投資成本,在這種情況下,它們包含在其他綜合收益中。公允價值的變動僅在其他綜合收益中確認,即使資產出售或減值,也不會再回收至損益。
資產按公允價值計量。 公允價值變動於產生時在損益中確認。